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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车没配头盔发生事故要承担责任
来源:新闻 | 作者:荃雨美雨伞厂 | 发布时间: 624天前 | 2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共享单车带给大家便利为出行最后一公里做出贡献

    共享单车带给大家便利为出行最后一公里做出贡献,现在又出现共享电动车更加方便大家出行不过隐患来了,共享电动车没有配备头盔,根据交通法电动自行车上路骑行者要戴头盔才可以,如果共享电动自行车没配备头盔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判呢?。
  有市民在某平台租用了电动自行车因车辆侧翻造成头皮撕裂伤,被送至医院治疗,他认为,其租赁的共享电动车未配置安全头盔、没有登记上牌,不符合国家标准,网络平台公司和车辆公司在此次事故中存在过错,应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把两家公司告上法院。
  “这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驾驶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强制性规定,也是安全驾驶的必然要求。但对于社会公众而言,不可能要求其随时随地携带安全头盔。”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此营运所用电动车随车配置头盔必不可少,所以电动车公司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平台经营者而言,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网络平台公司作为平台经营者,负有运营指导管理的义务,应当对A公司提供的车辆是否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进行审核,但网络平台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未采取必要措施,应对有关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电动车驾驶人在明知车辆未配置头盔、没有牌照仍租赁驾驶,驾驶过程中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法院认定其自身过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判其损失承担70%的责任,电动自行车公司承担30%责任平台负连带责任。
  文章由 雨伞定制厂家 改编 广州太阳伞工厂 定做礼品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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